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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市场调节价项目价格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28     浏览量:
序号 备案文件文号 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价格
1 商医保办 【2025】28号 011105000010000 床位费(单人间) 150元/床位·日
2 商医保办 【2025】28号 011105000010010 床位费(妇产科单人间) 399元/床位·日
3 商医保办 【2025】28号 011107000010000 上门服务费 115元/次·人
4 商医保办 【2025】28号 011107000010001 上门服务费 135元/次·人
5 商医保办 【2025】28号 011107000010002 上门服务费 150元/次·人
6 商医保办 【2025】28号 011107000010003 上门服务费 170元/次·人
7 商医保办 【2025】28号 011109000020001 救护车转运费-高层人力转运(加收) 40元/三层
8 商医保办 【2025】28号 011109000020002 救护车转运费-高层人力转运-每加一层(加收) 40元/层
9 商医保办 【2025】28号 011106000030000 会诊费(院外) 100元/学科·次
10 商医保办 【2025】28号 011106000030001 会诊费(院外)-副主任医师(加收) 100元/学科·次
11 商医保办 【2025】28号 011106000030002 会诊费(院外)-主任医师(加收) 200元/学科·次
备注:根据《商丘市医疗保障局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综合诊查类和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商医保办〔2025〕28号)文件要求,床位费(单人间)、上门服务费、救护车转运费(高层人力转运加收)项目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我院始终秉承“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满足区域患者多样化医疗需求,提升诊疗服务能力,参照我市三甲、三级医院价格,制定了上述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
  1.上门服务费参考我市护理质控专家委员会对“豫健护理到家”覆盖的74项医疗服务项目定价标准,结合我院服务成本与质量,根据操作的复杂程度、技术难度、专业程度、操作时长等,制定了115元、135元、150元、170元四档价格。
  2.救护车转运费(高层人力转运加收),高层(指三楼及以上不具备电梯转运条件)无电梯的人力转运。对3层及以上不具备电梯转运条件的救护车人力转运费实行基础价加加收价的形式进行定价,3层40元,每增加一层加收40元,封顶收费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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